因卖这两种货,厚街5家经营单位被立案!
近日
厚街镇政府官网
公示一批不合格食品
涉及厚街5家经营单位
一起来看看哪些食品不合格
今年9月份,东莞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、流通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,共抽检餐饮食品,食用农产品,速冻食品,调味品,饮料等750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合格720批次,不合格样品30批次。其中,厚街有2批次“黄花鱼”不合格。
据了解,厚街2批次“黄花鱼”不合格样品分别来自厚街章排海鲜档和厚街增友鱼档。其中厚街章排海鲜档的“黄花鱼(海水冰鲜)”购进日期为2020年5月7日。厚街增友鱼档的“黄花鱼”购进日期为2020年5月7日。
经检验,上述批次的“黄花鱼”中恩诺沙星(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)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执法人员对两家店进行检查,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,并依法责令厚街章排海鲜档和厚街增友鱼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,并责令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进行召回。
与此同时,该次抽查还抽检了食用农产品,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,蔬菜制品,薯类和膨化食品等共780批次样品,抽样检验合格749批次,不合格样品31批次。其中,厚街有3批次“食用植物调和油”不合格。
据了解,厚街3批次“食用植物调和油”不合格样品分别来自厚街潘宇日用品店、厚街龙庆粮油店、厚街亨利日用品店。
经检验,上述样品中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2760-201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执法人员对三家店进行了现场检查,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,责令三家经营户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,并责令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进行召回。
据悉
上述5家经营户已被立案
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
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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厚街开展“湿粉统一查”整治行动
今天(11月3)上午,厚街市场监管分局开展“湿粉统一查”专项行动,重点检查经营湿粉的餐饮店、农贸市场销售湿粉的档口和生产小作坊。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8家(次)、食品销售经营户18家(次)、餐饮服务经营户6家(次)。按照省、市“六个一律”,重点检查湿米粉、河粉、肠粉、濑粉、陈村粉、粿条等湿粉类食品,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规范生产经营行为,严厉打击违法行为。
“六个一律”
1、凡无证生产含小作坊、无证经营湿粉类食品的一律予以取缔;
2、凡生产非密封包装湿粉类食品的一律停产整顿;
3、凡经营非密封包装湿粉类产品一律责令现场销毁;
4、凡未配备冷藏设施的湿粉类食品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止经营;
5、凡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、虚假标示生产日期、超保质期湿粉类食品的一律立案查处;
6、凡非法添加、滥用添加剂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。
文稿:许铸
图片:部门供图
编辑:朱穆
版式:林二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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